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廊坊谈判顾问
依照现行有效的个税法规,当纳税人取得15000元的工资时,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为790元。换言之,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,实际可得的工资为14210元整。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所示:1、首先,将每月收入总额减去法律设定的基本抵免额度5000元(在此计算中称为“起征点”)以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(统称“专项扣除”),再从中减去个人负担的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及住房租金等各类专项附加项目的支出(简称“专项附加扣除”),最后剩余部分便是我们通常所称的“应纳税所得额”。根据相关规定,该项金额需按照预扣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,以得出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。2、在本例中,应纳税所得额等于15000元减去5000元再减去0元(因为没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),最终结果为10000元。然后,根据预扣税率表,10000元对应的预扣税率为10%,速算扣除数为210元。因此,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等于10000元乘以10%再减去210元,最终得数为790元,这也就是我们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。3、最后,实际到手的工资等于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,即15000元减去790元,得到的结果是14210元。
2024-08-23 09:43:01 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