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为什么要“焚书坑儒”?这背后发生了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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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焚书坑儒” 的手段虽然很残忍,但是这种做法也打击了复古的思潮,维护了中央集权 的国家制度。

“焚书坑儒”的原因

秦国原来只是处于西方的一个小诸侯国,文化并不发达,山东六国将秦看成戎、狄之国,都很看不起秦国。随着秦日渐强大,秦国也开始思考其文化方略,如何借鉴以齐、鲁为代表的文化。所以秦国举贤纳士的力度很大,商鞅、张仪、范雎、李斯等其他国家的知识分子在秦国都得到了重用。最终成就了帝业。

当秦最终统一六国,建立大一统的帝国后,为了弥补自身文化上的先天不足,秦国也采用了以文化怀柔为主的政策。秦国设置了许多博士,都是当时精通经术之士,里面即有儒家,也有其他诸子百家的成员。在秦国政权如何建构上,儒生一再坚持西周的分封制是最“仁”的治国之术,希望秦朝向周朝学习,分封天下。

但是法家代表李斯认为:“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,皆为郡县,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,甚足易制。天下无异意,则安宁之术也。置诸侯不便。”这种分歧是儒家礼乐文化与法家文化的分歧,秦始皇最终采纳了法家的做法。但是儒家对此视为“异说”,总是不停的嘲讽,挑战了秦朝的政治权威。

更加过份的是,一些方士还借用谶语诅咒秦朝和秦始皇。当时社会上流传的“亡秦者胡也”、“始皇帝死而地分”、“今年祖龙死”等等,都是方士和儒生炮制出来的谣言。他们之所以这么做,主要的在于双方价值取向上有着极大的差异。儒家秉承西周政治的礼乐之说,认为政治的基础是道德,而不能通过严刑峻法去维护。这些人用谣言去质疑和威胁皇权的合法性,而合法性对专制皇权的无上威权是一种极大的挑战,权力在受到挑战时,露出了它的狰狞面目。

李斯为什么提出“焚书”?这是因为秦朝遭到了研读经书者的质疑和批判。秦帝国面对这种批判时,必然会做出反应,将批判者和批判的依据一起消灭,所以才有了以“焚书”这种极端举动,对诸子百家的经义进行文化专制。“焚书”是制度之争,“坑儒”是对文化怀柔政策下背叛的惩戒。焚书坑儒的重点并不是焚了多少书,杀了多少人,而是向天下昭示,秦帝国文化政策坚定不移的发生了转变。

春秋战国时,诸侯纷纷礼遇宾客,目的是为了获得士人对其政权合法性的认同。秦进建立大一统的专制政权后,士人们已经失去对秦国政策和文化进行批判的土壤。“焚书坑儒”是秦始皇以国家暴力夺取舆论控制权、统一意识形态的一个举动,宣告了儒生用王道政治理想规 范政治现实的失败。

“焚书坑儒”的后果

法家崇尚法治,主张以法治国。法家的代表人物管仲说过“不明于法,而欲治民一众,犹左书而右息之”。但是管子并不反对德治,韩非子也认为“刑德”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两种不可或缺的工具。刑德是什么?“杀戮之谓刑,庆赏之谓德。”商鞅也主张重刑厚赏、德法并用,以法律的威慑力来防止违法现象的发生。

与法家相比,儒家对“德治”有些过于片面强调了。儒家把“利”与“义”对立起来,并认为只有精神的“利”才是值得追求的,而精神的“利”就是“仁”和“义”。这种不切实际的片面强调伦理道德而忽视物质利益,导致了儒学很容易沦落为空洞的道德说教。

儒家学说厚古薄今,把尧舜禹时期的道德和制度美化成千古不变的“华夏道统”。这种“道统”只是奴隶社会道德和制度的代名词,早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。

秦始皇的“焚书坑儒”是反对厚古薄今,反对以过时的礼仪对抗现实的法治的作法,坑的只是厚古薄今的文学方士,焚的只是民间所藏的“诗﹑书﹑百家语”等人文类图书,而“医药卜筮种树之书”都得以保留。后来汉武帝实行的“独尊儒术”,重视的是稳定统治,强调的是“周礼”和复古,只重先辈遗留下来的“经书”,对中国的自然科学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。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把四书五经作为科举的指导,只有五经四书才是正业,科学技术被视为 “奇技淫巧”,使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受到严重阻滞,对封建社会末期中国落后挨打有着相当大的责任。

儒家醉心“克己复礼”,周礼到底是什么样的礼呢?“周礼”实际上是中国奴隶制时期的宗法政治。与王族血缘关系亲近的,便可以得到越高的政治等级,这种以“亲亲、尊尊”为主要内容的“礼”,在秦朝建立时已阻碍了封建制度的发展。商鞅就说过:“三代不同礼而王,五霸不同法而霸。故知者作法,而愚者制焉;贤者更礼,而不肖者拘焉。”他提出“治世不必一道,国不必法古”的思想,才是符合历史进步规律的。

综评“焚书坑儒”

今天我们从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上看,秦始皇的“焚书坑儒”,是当时最顺应时代潮流的选择。“焚书坑儒”巩固了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制度,也是秦始皇必然的选择。“焚书坑儒”虽然是一种文化专制政策,是秦朝的暴政之一,但它在促进秦朝大一统和君主专制方面,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